酒吧女侍應與顧客為酒吧打烊不賣酒的事發生爭執,當時負責調解的酒保,事後卻招來殺身之禍。酒保在落班後護送女侍應離開時,遭其中兩名酒客伏擊而慘死刀下。案件經個多星期審訊後,涉案兩名男被告昨日於高院原訟庭被裁定謀殺罪成,依例判終身監禁。法官判刑時慨嘆這宗由瑣事引發的謀殺案,對被告和死者都是悲劇。
官:死者和被告都是悲劇 被告古家俊(廿三歲、無業)及羅燕霆(廿二歲、運輸散工),被控在去年七月十日,謀殺卅二歲男子文頌華。陪審團昨日退庭商議約五小時後,以五比二大多數裁定兩人罪成。兩被告的親友昨有到庭聽審,有女親友聞判被告罪成後,不禁在庭上哭泣;被告羅燕霆也忍不住在犯人欄內垂淚,要懲人員遞紙巾給他揩拭。
暫委法官麥機智判刑時指,現在兩名被告應當知道,本案的發生是多麼無謂。案中死者根本沒幹過甚麼,卻無辜失去生命。現時的結果,對被告們固然是悲劇,但對死者和其家人,卻是更加悲哀。
證供顯示,死者在新界大圍村南道「水之音」酒吧工作。案發當日凌晨,兩名被告與數名朋友在該處喝酒,因女侍應以打烊為由拒絕再出酒,雙方發生爭執。期間死者走來調停,被告等人悻然離去。
後來死者與女侍收工後一同離開,途經大圍道美綸樓外遭兩名被告持刀襲擊,死者腹部大動脈被一刀刺中,因大量出血致命,警方在案發同日閃電拘捕兩名被告。兩人被捕後均聲稱對方才是主謀,自己只是被迫參與。不過陪審團裁定兩人當時均有殺人或嚴重傷人的意圖,故判兩人謀殺罪成。
案件編號:HCCC318/2005